超越代理权合同无效合同相对人找谁赔偿
台州法律咨询
2025-04-09
法律分析:
(1)超越代理权订立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并非绝对无效。这意味着合同的效力并非一开始就确定,而是有待后面情况来决定。
(2)当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时,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此时,若相对人是善意的,即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行为人超越代理权,其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也可以就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不过赔偿范围有一定限制,不能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3)若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为人超越代理权,那么相对人和行为人要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所以合同相对人要依据自身是否善意,来向行为人索赔或与行为人按过错分担损失。
提醒:
合同相对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判断对方是否有代理权。若涉及超越代理权合同纠纷,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超越代理权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并非当然无效。当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此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若相对人善意,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赔偿损害,赔偿范围不超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可得利益;若相对人知晓或应知行为人超越代理权,双方按过错担责。
1.若为善意相对人,应及时收集与合同相关的各类证据,如合同文本、沟通记录等,以证明自身善意且因行为人超越代理权遭受损失,进而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赔偿。
2.若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为人超越代理权,需与行为人积极协商,根据各自过错确定责任分担比值,若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超越代理权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相对人可依自身善意与否,向行为人索赔或与行为人按过错分担损失。
法律解析:
超越代理权订立的合同并非当然无效。若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此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若相对人是善意的,其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就所受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不过赔偿范围不能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若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为人超越代理权,那么相对人和行为人需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在商业活动等涉及合同签订的场景中,大家要注意辨别代理权限。若遇到超越代理权订立合同的情况,一定要清楚自身权益。如果对这类情况有任何疑问,欢迎向我或者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合同相对人是善意的,即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行为人超越代理权,在被代理人拒绝追认合同后,相对人可选择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也可就自身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赔偿范围不能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自己所能获得的利益。
(二)若合同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为人超越代理权,那么相对人和行为人要按照各自过错承担责任,也就是双方根据自身过错程度来分担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超越代理权签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不是直接无效。
2.要是被代理人不追认,合同对其不生效。善意相对人能要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赔偿损失,赔偿不超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可得利益。
3.若相对人明知行为人越权,双方按过错担责。
4.合同相对人可依自身是否善意,向行为人索赔或与行为人分担损失。
(1)超越代理权订立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并非绝对无效。这意味着合同的效力并非一开始就确定,而是有待后面情况来决定。
(2)当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时,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此时,若相对人是善意的,即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行为人超越代理权,其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也可以就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不过赔偿范围有一定限制,不能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3)若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为人超越代理权,那么相对人和行为人要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所以合同相对人要依据自身是否善意,来向行为人索赔或与行为人按过错分担损失。
提醒:
合同相对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判断对方是否有代理权。若涉及超越代理权合同纠纷,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超越代理权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并非当然无效。当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此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若相对人善意,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赔偿损害,赔偿范围不超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可得利益;若相对人知晓或应知行为人超越代理权,双方按过错担责。
1.若为善意相对人,应及时收集与合同相关的各类证据,如合同文本、沟通记录等,以证明自身善意且因行为人超越代理权遭受损失,进而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赔偿。
2.若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为人超越代理权,需与行为人积极协商,根据各自过错确定责任分担比值,若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超越代理权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相对人可依自身善意与否,向行为人索赔或与行为人按过错分担损失。
法律解析:
超越代理权订立的合同并非当然无效。若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此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若相对人是善意的,其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就所受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不过赔偿范围不能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若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为人超越代理权,那么相对人和行为人需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在商业活动等涉及合同签订的场景中,大家要注意辨别代理权限。若遇到超越代理权订立合同的情况,一定要清楚自身权益。如果对这类情况有任何疑问,欢迎向我或者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合同相对人是善意的,即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行为人超越代理权,在被代理人拒绝追认合同后,相对人可选择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也可就自身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赔偿范围不能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自己所能获得的利益。
(二)若合同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为人超越代理权,那么相对人和行为人要按照各自过错承担责任,也就是双方根据自身过错程度来分担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超越代理权签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不是直接无效。
2.要是被代理人不追认,合同对其不生效。善意相对人能要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赔偿损失,赔偿不超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可得利益。
3.若相对人明知行为人越权,双方按过错担责。
4.合同相对人可依自身是否善意,向行为人索赔或与行为人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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